隨著美國中期選舉的日益臨近,美國國會頻繁向中國施壓,認為人民幣幣值被嚴重低估,影響了美國經濟的復蘇進程。美國高層甚至到訪中國洽談此事,再加上跨境資本的持續回流,人民幣上周開始連續8個交易日持續升值,在28日出現小幅回落後,29日匯率又上升115個基點,報6.6936,再度創下匯改以來的新高。
外貿出口企業對人民幣匯率極為敏感,匯改前人民幣匯率大致穩定,他們一直不需要過多擔心,匯改後匯率浮動變大,本來微薄的利潤就懸在匯率上。
統計報告顯示,大多數出口企業所能承受的人民幣升值幅度是2%以下,這部分企業占全部樣本總數的39.7%,能承受人民幣升值2%-4%的企業占33.8%,能承受升值4%-5%的企業占19.1%。而中國中小型出口企業的利潤率並不高,尤其是紡織、服裝、鞋、帽等勞動密集型製造業,有84.07%的出口企業利潤率集中在5%以內。如何在人民幣升值的形勢下求得生存,是出口企業面臨的一大難題。
在這個問題上,康栢會計師事務所諮詢顧問認為,提高商品附加值是最治標治本的方法,部分出口企業的實踐也證實了這種方式的可行性。汕頭一玩具企業某款出口美國的電動玩具車每輛利潤不到1元錢,但是當他在玩具車上加上一個活動開關按鈕後,成本並沒有增加多少,但價格就漲了10%,最重要的是這種升價可以讓外商完全接受。
國家資訊中心研究院劉麗表示,新一輪的人民幣升值雖然有可能是漸進過程,但似乎對企業的發展來說更為可怕,部分企業也許察覺不到痛苦之處,但當企業想轉型時,就已經失去了機會,出口企業升級轉型也要抓緊時間。
人民幣升值暴露了中國出口企業低成本競爭優勢的喪失,但是也倒逼外向型經濟為主的出口企業去提升創新能力,增加產品附加值,出口企業要謀得長遠的發展,升級轉型是必經之道。
2010年10月8日星期五
外貿企業如何借力香港公司創建自主品牌
外貿企業如何借力香港公司創建自主品牌
據新浪科技訊,在9月27日舉行的中國“電商十年論壇”上,四海商舟董事長周甯表示,中國外貿出口企業想要生存和發展,僅僅依靠傳統的B2B模式已遠遠不夠,B2C將取而代之,中國外貿目前最關鍵的就是要建立自己的管道,建設自己的品牌。依賴自己的品牌,在競爭愈加殘酷的國際市場中生存壯大。
的確,美國次貸危機引發的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如今尚未完全消除,世界經濟復蘇的基礎並不穩固,國際市場需求剛性下降,各國貿易保護主義抬頭等,使我國外貿企業正面臨一次前所未有的嚴峻考驗。為此,我們不得不更多的思考,外貿型企業該如何應對海外的市場變化,化危為機。
由於長久以來受OEM模式的影響,中國的不少外貿企業缺乏對品牌的認識,品牌行銷水準較低。中國外貿企業要在夾縫中求生存,就必須摒棄舊有的OEM運作模式,全力實施品牌戰略,建設自主品牌。
那麼具體如何創立自主品牌呢?
一. 品牌建設的第一步需做好品牌形象定位。
消費者對產品的最直接的認知,就是對品牌這一簡單符號的印象。因此,品牌的創建須有完美的外延和表現。
外貿公司不同於生產企業,在建設自主品牌時,必須形成差異化的策略。如果把出口產品的市場分為高、中、低端市場,那麼在價格、檔次等方面,我建議對於實力尚不強大的外貿公司可暫時放棄高端市場,適當兼顧中端市場,根據不同市場區域的需求適時調整價格落差,以低價位進入,薄利多銷,建立大眾品牌的形象,形成規模效益。這符合外貿企業的發展規律。確定品牌定位的同時,還要做好商標的基礎工作,包括註冊、擴大註冊範圍、海關備案等工作。
二.加大產品或服務核心技術研發的投入及品牌推廣的投入。
任何一種有競爭力的產品或服務,必須具有自己的核心競爭力,加大產品或服務的研發力度,擁有核心技術方能在國際市場上找到立足之地。每個品牌在不同的市場存在時間和熟悉程度的不同,對一個市場,有市場導入期、成長期等,因此,品牌宣傳的方式和力度應隨著品牌進入市場的不同階段相應做出調整。
三.動員全體員工參與品牌建設,使品牌建設持之以恆。眾所周知,品牌意味著品質、服務等一系列產品內容。客戶選擇了品牌,就意味著選擇了公司的理念和承諾。因而任何一個環節出了問題,都可能讓客戶對公司產品或服務失去信心,所以外貿公司要建設自主品牌,就必須讓全體員工都參與進來,讓每個人都積極提高產品品質和服務品質,讓客戶滿意。
四.借助香港等國際地位顯著的國際大都市的美譽度,註冊香港公司,以包裝自己的企業提升企業信譽和國際影響力。
在國際商界眼中,香港是一個非常有實力的品牌,公司註冊,並具備潛力發展成為強勢品牌。香港被視為擁有與眾不同的特質。香港的品牌享有較高的推崇程度,國際社會對香港品牌的認可使得香港公司具有優勢。
成立香港公司優勢
●註冊香港公司名稱選擇自由:香港政府允許公司名稱含有國際、集團、控股、實業、投資等字眼。
●香港公司註冊經營範圍極少限制:醫藥、船務運輸、進出口貿易、房地產、資訊網路、旅遊、出版社、學院、協會、研究院等以及其它的高科技產業。
●低稅環境有利發展:香港稅率低、稅種少。一是一次性1/1000的政府厘印稅(按實際註冊資本的多少收取);另是利得稅,稅率是17.5%(是按實際盈利來計算的),企業在香港不贏不交稅。除了煙酒或特殊之外,香港沒有進出口稅。
●註冊香港公司資金少且無須驗資:香港政府無最低註冊資本,無需驗資,您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提高註冊資本。
●利用香港知名度,提升品牌形象:由於香港是亞洲的經濟金融中心,所以註冊香港公司可提升產品的國際品牌形象和競爭能力。
●後續服務方便簡單,國際貿易的重要中轉站,國際金融、貿易中心。
●爭取獲得香港居留權:如果您的公司已經對香港作出貢獻,您可以向香港人民入境事務處申請多次來往商務簽證。住滿七年後可以獲得香港永久居留權。
註冊香港公司流程
●香港公司名稱查冊 → 簽署委託代理協議書 → 交付款項 → 製作公司註冊檔 → 客戶簽名 → 申報檔 → 公司註冊完畢 → 綠盒交接。
註冊香港公司所需時間
●註冊全新香港有限公司(約需時10天)
●購買現成的空殼公司(約需時2天)
註冊香港公司所需資料
●公司中、英文名稱或單一的中、英文名稱;
●股東、董事身份證或護照影本;
●公司註冊地址(本公司可提供);
●公司法定秘書(本公司可提供);
註冊香港公司可獲取文件
●註冊證書(簡稱CI);
●商業登記證(簡稱BR);
●公司章程18本;
●會議記錄本;
●股票本;
●鋼印、簽字原子印、小圓章;
●申請註冊公司文件原件一套;
●執業會計師核實開戶文件一套;
●綠盒一個.
如需瞭解更多相關資訊請訪問:康栢會計師事務所 http://www.conpak.com.hk
據新浪科技訊,在9月27日舉行的中國“電商十年論壇”上,四海商舟董事長周甯表示,中國外貿出口企業想要生存和發展,僅僅依靠傳統的B2B模式已遠遠不夠,B2C將取而代之,中國外貿目前最關鍵的就是要建立自己的管道,建設自己的品牌。依賴自己的品牌,在競爭愈加殘酷的國際市場中生存壯大。
的確,美國次貸危機引發的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如今尚未完全消除,世界經濟復蘇的基礎並不穩固,國際市場需求剛性下降,各國貿易保護主義抬頭等,使我國外貿企業正面臨一次前所未有的嚴峻考驗。為此,我們不得不更多的思考,外貿型企業該如何應對海外的市場變化,化危為機。
由於長久以來受OEM模式的影響,中國的不少外貿企業缺乏對品牌的認識,品牌行銷水準較低。中國外貿企業要在夾縫中求生存,就必須摒棄舊有的OEM運作模式,全力實施品牌戰略,建設自主品牌。
那麼具體如何創立自主品牌呢?
一. 品牌建設的第一步需做好品牌形象定位。
消費者對產品的最直接的認知,就是對品牌這一簡單符號的印象。因此,品牌的創建須有完美的外延和表現。
外貿公司不同於生產企業,在建設自主品牌時,必須形成差異化的策略。如果把出口產品的市場分為高、中、低端市場,那麼在價格、檔次等方面,我建議對於實力尚不強大的外貿公司可暫時放棄高端市場,適當兼顧中端市場,根據不同市場區域的需求適時調整價格落差,以低價位進入,薄利多銷,建立大眾品牌的形象,形成規模效益。這符合外貿企業的發展規律。確定品牌定位的同時,還要做好商標的基礎工作,包括註冊、擴大註冊範圍、海關備案等工作。
二.加大產品或服務核心技術研發的投入及品牌推廣的投入。
任何一種有競爭力的產品或服務,必須具有自己的核心競爭力,加大產品或服務的研發力度,擁有核心技術方能在國際市場上找到立足之地。每個品牌在不同的市場存在時間和熟悉程度的不同,對一個市場,有市場導入期、成長期等,因此,品牌宣傳的方式和力度應隨著品牌進入市場的不同階段相應做出調整。
三.動員全體員工參與品牌建設,使品牌建設持之以恆。眾所周知,品牌意味著品質、服務等一系列產品內容。客戶選擇了品牌,就意味著選擇了公司的理念和承諾。因而任何一個環節出了問題,都可能讓客戶對公司產品或服務失去信心,所以外貿公司要建設自主品牌,就必須讓全體員工都參與進來,讓每個人都積極提高產品品質和服務品質,讓客戶滿意。
四.借助香港等國際地位顯著的國際大都市的美譽度,註冊香港公司,以包裝自己的企業提升企業信譽和國際影響力。
在國際商界眼中,香港是一個非常有實力的品牌,公司註冊,並具備潛力發展成為強勢品牌。香港被視為擁有與眾不同的特質。香港的品牌享有較高的推崇程度,國際社會對香港品牌的認可使得香港公司具有優勢。
成立香港公司優勢
●註冊香港公司名稱選擇自由:香港政府允許公司名稱含有國際、集團、控股、實業、投資等字眼。
●香港公司註冊經營範圍極少限制:醫藥、船務運輸、進出口貿易、房地產、資訊網路、旅遊、出版社、學院、協會、研究院等以及其它的高科技產業。
●低稅環境有利發展:香港稅率低、稅種少。一是一次性1/1000的政府厘印稅(按實際註冊資本的多少收取);另是利得稅,稅率是17.5%(是按實際盈利來計算的),企業在香港不贏不交稅。除了煙酒或特殊之外,香港沒有進出口稅。
●註冊香港公司資金少且無須驗資:香港政府無最低註冊資本,無需驗資,您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提高註冊資本。
●利用香港知名度,提升品牌形象:由於香港是亞洲的經濟金融中心,所以註冊香港公司可提升產品的國際品牌形象和競爭能力。
●後續服務方便簡單,國際貿易的重要中轉站,國際金融、貿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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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香港公司流程
●香港公司名稱查冊 → 簽署委託代理協議書 → 交付款項 → 製作公司註冊檔 → 客戶簽名 → 申報檔 → 公司註冊完畢 → 綠盒交接。
註冊香港公司所需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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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香港公司所需資料
●公司中、英文名稱或單一的中、英文名稱;
●股東、董事身份證或護照影本;
●公司註冊地址(本公司可提供);
●公司法定秘書(本公司可提供);
註冊香港公司可獲取文件
●註冊證書(簡稱CI);
●商業登記證(簡稱BR);
●公司章程18本;
●會議記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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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下午6:08
2010年8月12日星期四
香港公司周年申報表常見問題
問1. 根據《公司條例》註冊的公司何時需要提交周年申報表存檔?
答. 有股本的私人公司須每一公曆年(成立為法團的年度除外)於成立為法團的周年日起計42天內,提交周年申報表存檔。至於其他公司,周年申報表須於周年大會後42天內,或於通過以代替周年大會的書面決議日期後42天內,連同經審計帳目的正本或核證副本一併提交。
問2. 公司必須在成立為法團的周年日起計或周年大會後42天內交付周年申報表。在計算這42天期限時,星期日和公眾假期是否包括在內?
答. 是。在計算42天期限時,星期日和公眾假期也包括在內。不過,如果第42天為星期日或公眾假期,到期日會延至下一個工作天。如限期最後一天是星期六,而當天並非公眾假期,請同時參閱問3。
問3. 如提交周年申報表的限期最後一天是星期六,文件可否延至下星期一提交?
答. 由於公司註冊處處長無權延長交付周年申報表的法定期限,如提交的限期最後一天是星期六,限期將會維持不變。《公司條例》第109條有關提交周年申報表的訂明時限,以及附表8第 I 部所載按提交日期遞增的註冊費用會繼續適用。如公司及其高級人員擬親身到本處提交周年申報表,宜提前在星期五提交,以免需要繳交較高的註冊費用。如在限期過後的星期一提交周年申報表,便須繳付較高的註冊費用。另一方面,公司也可以考慮採用郵寄方式,在限期最後一天或之前交付周年申報表。公司及文件提交人應盡早向處長提交法定申報表。如限期最後一天是星期日或公眾假期,請同時參閱問2。
問4. 如提交周年申報表的限期最後一天是星期六,公司註冊處停止辦公,公司應怎樣處理?
答. 在實施第二階段五天工作周之後,公司註冊處平日的收件時間會延長 (即由上午8:45至下午5:30),以便公司及文件提交人可以在限期前,親身向本處提交文件,特別是周年申報表。此外,文件可在限期最後一天或之前以郵寄方式交付公司註冊處。客戶亦可於星期六(公眾假期除外)使用設置於金鐘道政府合署高座大堂查詢櫃台附近的投遞箱,遞交文件和支票。
問5. 我的公司經已更改公司名稱,並獲公司註冊處發出「公司更改名稱證書」,我公司的周年申報表是否製備至公司更改名稱日期的周年日?
答. 不是。有股本私人公司的周年申報表所載資料須截至該公司成立為法團的周年日,即列印在「公司註冊證書」上的成立日期。至於其他公司,周年申報表的日期是周年大會的日期或以代替周年大會的書面決議的日期。
問6. 交付周年申報表時需繳付多少註冊費?
答. 各類本地公司交付周年申報表時應繳的每年註冊費如下:
(a) 有股本私人公司如在成立為法團的最近周年日起計42天內交付周年申報表存檔,應繳的每年註冊費為港幣105元。如沒有在訂明時限的42天內交付周年申報表,便須繳付大幅度提高的註冊費。
(b) 其他有股本公司如在周年大會後42天內,或於通過以代替周年大會的書面決議日期後42天內交付周年申報表存檔,應繳的每年註冊費為港幣140元。如沒有在訂明時限的42天內交付周年申報表,便須繳付大幅度提高的註冊費。
(c) 無股本公司(擔保有限公司多數屬此類別)應繳的每年註冊費為港幣105元,並須於周年大會後42天內,或於通過以代替周年大會的書面決議日期後42天內,交付周年申報表存檔。
(關於繳付較高註冊費的詳情,請參閱本網頁的「公共服務」-「公司條例規定的主要收費」一欄)
問7. 有股本私人公司是否必須一併遞交帳目及周年申報表?
答. 不是。《公司條例》第109條只適用於非私人公司。該條規定,公司提交周年申報表時,必須一併遞交資產負債表及附連的核數師報告和董事報告。
問8. 有股本私人公司在註冊成立後資料如沒有改變,可否以表格AR3交付首份周年申報表?
答. 不可以。首份周年申報表必須使用表格AR1。如表格AR1所需填報的資料,自最近一份詳盡周年申報表(即表格AR1)的日期起,並無任何改變,公司可使用表格AR3交付其後的周年申報表。
問9. 公司已到期提交周年申報表,公司資料及董事和秘書的資料都有更改。這些改變應否在周年申報表述明?
答. 周年申報表須提供截至申報表製備日期為止的資料。公司資料如有更改,亦須按照《公司條例》有關條文,在適當的指明表格申報。舉例來說,表格R1用作申報更改註冊辦事處地址,表格D2B申報更改董事住址等。
問10. 如果我不提交周年申報表,公司註冊處會否剔除或取消我的公司的註冊,或將公司解散?
答. 公司如未有在訂明時限內提交周年申報表,即屬違反《公司條例》,可被檢控。公司註冊處處長可因應每宗個案的情況,考慮進行剔除公司註冊的行動。
問11. 我的公司規模細小,過去數年沒有營業,為何仍要提交周年申報表存檔?
答. 所有根據《公司條例》註冊成立的公司,均有責任遵守和遵從該條例的規定,包括每年依時交付周年申報表及繳付所需的註冊費,但公司如已根據《公司條例》第344A條宣布處於不活動狀態,或已經解散,則屬例外。
問12. 我沒有收到公司註冊處的催辦信,以致逾期提交周年申報表存檔,因而須繳付較高的註冊費。我可否申請豁免繳交較高的註冊費?
答. 公司董事或秘書有責任遵守《公司條例》的規定,依時遞交周年申報表及其他法定文件存檔。公司註冊處沒有責任提醒公司或其高級人員提交公司的周年申報表。每年註冊費是《公司條例》附表8訂明的法定費用,應在交付周年申報表時繳付。公司註冊處處長就應繳的金額沒有酌情決定權。
問13. 本公司沒有營業,無法繳付周年申報表的較高註冊費,可否豁免繳付這項費用?
答. 不可以。公司註冊處處長就豁免繳付註冊費沒有酌情決定權。如公司不再經營業務,你可考慮申請撤銷公司的註冊,或將公司清盤。
問14. 我可用郵遞方式交付周年申報表嗎?如我以郵遞方式交付周年申報表,郵寄當日會被視為周年申報表交付日期嗎?
答. 你可以用郵遞方式交付周年申報表。在計算應繳的每年註冊費時,信封上的郵戳日期會被視為交付日期。你應在訂明時限的42天內盡早提交周年申報表以避免因未能預知的情況所造成的延誤及繳付較高登記費。
問15. 我的公司已到期提交周年申報表。雖然自上年的周年申報表的日期起,公司的資料有所更改,但公司成員、他們的資料及持股量和去年一樣,並無改變。我可否把表格AR1(即周年申報表)內第三頁「有股本公司的成員詳情」的部分留空?
答. 不可以。即使「有股本公司的成員詳情」內的資料和去年一樣並無改變,成員的資料及其持股量必須填報於「有股本公司的成員詳情」的部分內。未填妥的周年申報表會退回公司或提交人。
問16. 我的公司在今年的成立周年日之後向公司註冊處處長提交了一份特別決議,宣布公司由交付該特別決議的日期起處於不活動狀態,我是否需要提交今年的周年申報表?
答. 雖然根據《公司條例》第344A條當作是不活動公司的私人公司可獲豁免提交周年申報表,但如果公司被當作是不活動公司的日期是在今年的公司成立周年日後的42天後,則該公司仍須提交今年的周年申報表。
問17. 如果我的公司已向公司註冊處處長交付一份特別決議,宣布公司在今年擬訂立一項有關會計交易並恢復活動,我是否需要提交今年的周年申報表?
答. 如果一間私人公司不再被當作是不活動公司的日期是在今年的公司成立周年日後第42天或之前,則該公司仍須提交今年的周年申報表。
答. 有股本的私人公司須每一公曆年(成立為法團的年度除外)於成立為法團的周年日起計42天內,提交周年申報表存檔。至於其他公司,周年申報表須於周年大會後42天內,或於通過以代替周年大會的書面決議日期後42天內,連同經審計帳目的正本或核證副本一併提交。
問2. 公司必須在成立為法團的周年日起計或周年大會後42天內交付周年申報表。在計算這42天期限時,星期日和公眾假期是否包括在內?
答. 是。在計算42天期限時,星期日和公眾假期也包括在內。不過,如果第42天為星期日或公眾假期,到期日會延至下一個工作天。如限期最後一天是星期六,而當天並非公眾假期,請同時參閱問3。
問3. 如提交周年申報表的限期最後一天是星期六,文件可否延至下星期一提交?
答. 由於公司註冊處處長無權延長交付周年申報表的法定期限,如提交的限期最後一天是星期六,限期將會維持不變。《公司條例》第109條有關提交周年申報表的訂明時限,以及附表8第 I 部所載按提交日期遞增的註冊費用會繼續適用。如公司及其高級人員擬親身到本處提交周年申報表,宜提前在星期五提交,以免需要繳交較高的註冊費用。如在限期過後的星期一提交周年申報表,便須繳付較高的註冊費用。另一方面,公司也可以考慮採用郵寄方式,在限期最後一天或之前交付周年申報表。公司及文件提交人應盡早向處長提交法定申報表。如限期最後一天是星期日或公眾假期,請同時參閱問2。
問4. 如提交周年申報表的限期最後一天是星期六,公司註冊處停止辦公,公司應怎樣處理?
答. 在實施第二階段五天工作周之後,公司註冊處平日的收件時間會延長 (即由上午8:45至下午5:30),以便公司及文件提交人可以在限期前,親身向本處提交文件,特別是周年申報表。此外,文件可在限期最後一天或之前以郵寄方式交付公司註冊處。客戶亦可於星期六(公眾假期除外)使用設置於金鐘道政府合署高座大堂查詢櫃台附近的投遞箱,遞交文件和支票。
問5. 我的公司經已更改公司名稱,並獲公司註冊處發出「公司更改名稱證書」,我公司的周年申報表是否製備至公司更改名稱日期的周年日?
答. 不是。有股本私人公司的周年申報表所載資料須截至該公司成立為法團的周年日,即列印在「公司註冊證書」上的成立日期。至於其他公司,周年申報表的日期是周年大會的日期或以代替周年大會的書面決議的日期。
問6. 交付周年申報表時需繳付多少註冊費?
答. 各類本地公司交付周年申報表時應繳的每年註冊費如下:
(a) 有股本私人公司如在成立為法團的最近周年日起計42天內交付周年申報表存檔,應繳的每年註冊費為港幣105元。如沒有在訂明時限的42天內交付周年申報表,便須繳付大幅度提高的註冊費。
(b) 其他有股本公司如在周年大會後42天內,或於通過以代替周年大會的書面決議日期後42天內交付周年申報表存檔,應繳的每年註冊費為港幣140元。如沒有在訂明時限的42天內交付周年申報表,便須繳付大幅度提高的註冊費。
(c) 無股本公司(擔保有限公司多數屬此類別)應繳的每年註冊費為港幣105元,並須於周年大會後42天內,或於通過以代替周年大會的書面決議日期後42天內,交付周年申報表存檔。
(關於繳付較高註冊費的詳情,請參閱本網頁的「公共服務」-「公司條例規定的主要收費」一欄)
問7. 有股本私人公司是否必須一併遞交帳目及周年申報表?
答. 不是。《公司條例》第109條只適用於非私人公司。該條規定,公司提交周年申報表時,必須一併遞交資產負債表及附連的核數師報告和董事報告。
問8. 有股本私人公司在註冊成立後資料如沒有改變,可否以表格AR3交付首份周年申報表?
答. 不可以。首份周年申報表必須使用表格AR1。如表格AR1所需填報的資料,自最近一份詳盡周年申報表(即表格AR1)的日期起,並無任何改變,公司可使用表格AR3交付其後的周年申報表。
問9. 公司已到期提交周年申報表,公司資料及董事和秘書的資料都有更改。這些改變應否在周年申報表述明?
答. 周年申報表須提供截至申報表製備日期為止的資料。公司資料如有更改,亦須按照《公司條例》有關條文,在適當的指明表格申報。舉例來說,表格R1用作申報更改註冊辦事處地址,表格D2B申報更改董事住址等。
問10. 如果我不提交周年申報表,公司註冊處會否剔除或取消我的公司的註冊,或將公司解散?
答. 公司如未有在訂明時限內提交周年申報表,即屬違反《公司條例》,可被檢控。公司註冊處處長可因應每宗個案的情況,考慮進行剔除公司註冊的行動。
問11. 我的公司規模細小,過去數年沒有營業,為何仍要提交周年申報表存檔?
答. 所有根據《公司條例》註冊成立的公司,均有責任遵守和遵從該條例的規定,包括每年依時交付周年申報表及繳付所需的註冊費,但公司如已根據《公司條例》第344A條宣布處於不活動狀態,或已經解散,則屬例外。
問12. 我沒有收到公司註冊處的催辦信,以致逾期提交周年申報表存檔,因而須繳付較高的註冊費。我可否申請豁免繳交較高的註冊費?
答. 公司董事或秘書有責任遵守《公司條例》的規定,依時遞交周年申報表及其他法定文件存檔。公司註冊處沒有責任提醒公司或其高級人員提交公司的周年申報表。每年註冊費是《公司條例》附表8訂明的法定費用,應在交付周年申報表時繳付。公司註冊處處長就應繳的金額沒有酌情決定權。
問13. 本公司沒有營業,無法繳付周年申報表的較高註冊費,可否豁免繳付這項費用?
答. 不可以。公司註冊處處長就豁免繳付註冊費沒有酌情決定權。如公司不再經營業務,你可考慮申請撤銷公司的註冊,或將公司清盤。
問14. 我可用郵遞方式交付周年申報表嗎?如我以郵遞方式交付周年申報表,郵寄當日會被視為周年申報表交付日期嗎?
答. 你可以用郵遞方式交付周年申報表。在計算應繳的每年註冊費時,信封上的郵戳日期會被視為交付日期。你應在訂明時限的42天內盡早提交周年申報表以避免因未能預知的情況所造成的延誤及繳付較高登記費。
問15. 我的公司已到期提交周年申報表。雖然自上年的周年申報表的日期起,公司的資料有所更改,但公司成員、他們的資料及持股量和去年一樣,並無改變。我可否把表格AR1(即周年申報表)內第三頁「有股本公司的成員詳情」的部分留空?
答. 不可以。即使「有股本公司的成員詳情」內的資料和去年一樣並無改變,成員的資料及其持股量必須填報於「有股本公司的成員詳情」的部分內。未填妥的周年申報表會退回公司或提交人。
問16. 我的公司在今年的成立周年日之後向公司註冊處處長提交了一份特別決議,宣布公司由交付該特別決議的日期起處於不活動狀態,我是否需要提交今年的周年申報表?
答. 雖然根據《公司條例》第344A條當作是不活動公司的私人公司可獲豁免提交周年申報表,但如果公司被當作是不活動公司的日期是在今年的公司成立周年日後的42天後,則該公司仍須提交今年的周年申報表。
問17. 如果我的公司已向公司註冊處處長交付一份特別決議,宣布公司在今年擬訂立一項有關會計交易並恢復活動,我是否需要提交今年的周年申報表?
答. 如果一間私人公司不再被當作是不活動公司的日期是在今年的公司成立周年日後第42天或之前,則該公司仍須提交今年的周年申報表。
註冊成立香港有限公司費用(政府費用)
註冊成立香港有限公司政府費用
註冊成立公司 港元
申請時所須繳交費用 1,720
(如申請不獲批准,可申請退回港幣1,425元)
名義股本註冊費
以每港幣1,000元股本計(不足港幣1,000元亦作港幣1,000元計算,註冊費上限為每次港幣30,000元) 1
更改公司名稱
更改公司名稱所須繳交費用
(如更改公司名稱不獲批淮,可申請退回港幣55元) 295
註冊周年申報表
交付日期
如在由成立為法團的周年日翌日起計42天內 105
如在由成立為法團的周年日翌日起計超過42天但不超過3個月 870
如在由成立為法團的周年日翌日起計超過3個月但不超過6個月 1,740
如在由成立為法團的周年日翌日起計超過6個月但不超過9個月 2,610
如在由成立為法團的周年日翌日起計超過9個月 3,480
登記押記及相關文件
按揭或押記詳情 340
根據第85條呈交的備忘錄 190
委任接管人或經理人通知書 40
承按人行使財產管有權通知書 40
增加名義股本註冊費
以每增加港幣1,000元股本計(不足港幣1,000元亦作港幣1,000元計算,註冊費上限為每次港幣30,000元) 1
股份分配申報表(以溢價分配股份)註冊費
以每港幣1,000元已付或應付溢價計(不足港幣1,000元亦作港幣1,000元,註冊費上限為每次港幣30,000元) 1
詳情請瀏覽香港公司註冊處:http://www.cr.gov.hk/tc/public/fees.htm#1
註冊成立公司 港元
申請時所須繳交費用 1,720
(如申請不獲批准,可申請退回港幣1,425元)
名義股本註冊費
以每港幣1,000元股本計(不足港幣1,000元亦作港幣1,000元計算,註冊費上限為每次港幣30,000元) 1
更改公司名稱
更改公司名稱所須繳交費用
(如更改公司名稱不獲批淮,可申請退回港幣55元) 295
註冊周年申報表
交付日期
如在由成立為法團的周年日翌日起計42天內 105
如在由成立為法團的周年日翌日起計超過42天但不超過3個月 870
如在由成立為法團的周年日翌日起計超過3個月但不超過6個月 1,740
如在由成立為法團的周年日翌日起計超過6個月但不超過9個月 2,610
如在由成立為法團的周年日翌日起計超過9個月 3,480
登記押記及相關文件
按揭或押記詳情 340
根據第85條呈交的備忘錄 190
委任接管人或經理人通知書 40
承按人行使財產管有權通知書 40
增加名義股本註冊費
以每增加港幣1,000元股本計(不足港幣1,000元亦作港幣1,000元計算,註冊費上限為每次港幣30,000元) 1
股份分配申報表(以溢價分配股份)註冊費
以每港幣1,000元已付或應付溢價計(不足港幣1,000元亦作港幣1,000元,註冊費上限為每次港幣30,000元) 1
詳情請瀏覽香港公司註冊處:http://www.cr.gov.hk/tc/public/fees.htm#1
註冊成立香港無限公司費用
註冊成立無股本的本地公司
註冊成立無股本公司
25名成員或以下 170 港元
成員人數超過25名但不超過100名 340 港元
首100名成員後每增加50名成員或以下 (上限為港幣1,025元) 20 港元
更改無股本公司名稱
更改公司名稱所須繳交費用
(如更改公司名稱不獲批淮,可申請退回港幣55元) 295 港元
註冊周年申報表 105 港元
登記押記及相關文件
按揭或押記詳情 340 港元
根據第85條呈交的備忘錄 190 港元
委任接管人或經理人通知書 40 港元
承按人行使財產管有權通知書 40 港元
詳細請參考公司註冊處:http://www.cr.gov.hk/tc/public/fees.htm#3
註冊成立無股本公司
25名成員或以下 170 港元
成員人數超過25名但不超過100名 340 港元
首100名成員後每增加50名成員或以下 (上限為港幣1,025元) 20 港元
更改無股本公司名稱
更改公司名稱所須繳交費用
(如更改公司名稱不獲批淮,可申請退回港幣55元) 295 港元
註冊周年申報表 105 港元
登記押記及相關文件
按揭或押記詳情 340 港元
根據第85條呈交的備忘錄 190 港元
委任接管人或經理人通知書 40 港元
承按人行使財產管有權通知書 40 港元
詳細請參考公司註冊處:http://www.cr.gov.hk/tc/public/fees.htm#3
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今日(七月七日)歡迎立法會三讀通過《2010年公司(修訂)條例草案》,讓有興趣成立公司的人士,在公司註冊處的綜合資訊系統第二階段投入服務後,可透過電子方式提交申請表格和公司文件,以便利營商。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今日(七月七日)歡迎立法會三讀通過《2010年公司(修訂)條例草案》,讓有興趣成立公司的人士,在公司註冊處的綜合資訊系統第二階段投入服務後,可透過電子方式提交申請表格和公司文件,以便利營商。
陳家強今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恢復二讀該條例草案時表示,條例草案的主要目的,是配合公司註冊處現正開發的「公司註冊處綜合資訊系統」第二階段,提供以電子方式申請成立公司和提交公司文件的服務。
陳家強說:「我們預期新系統可於明年初開始分階段投入運作,為此,我們須修訂《公司條例》,以利便申請人以電子方式申請成立公司,包括容許申請人使用通行密碼簽署法團成立表格、簡化有關創辦成員在法團成立表格上簽名的規定,以及容許公司註冊處處長以電子方式發出公司註冊證書等。」
他說:「同時,條例草案讓公司註冊處可加快公司名稱的審批程序。簡單來說,如公司名稱符合某些基本條件,例如該名稱並非跟登記冊上的另一名稱相同,或沒有包含某些須事先獲得公司註冊處處長同意的一些字或詞,該名稱就可即時獲准註冊。其後,假如處長發現該公司的名稱屬不當,他將有權指示該公司在指定的期限內更改其名稱。」
此外,立法會今日亦通過《2010年商業登記(修訂)條例草案》。有關修訂容許公司註冊處於其綜合資訊系統第二階段投入服務後提供一站式公司註冊及商業登記的服務,即任何人提交公司註冊申請時,將當作已同時申請商業登記。
陳家強說:「在實施上述的安排後,如利用電子方式申請成立本地公司和商業登記,所需時間可由現時平均四個工作天大幅縮短至少於一天。這安排可以便利營商,亦使香港在這方面與英國及新加坡等地看齊。」
為回應就如何在以電子方式成立公司時核證申請人身份的關注,公司註冊處將實施登記制度,規定任何人士均須先向公司註冊處登記成為綜合資訊系統用戶,方可以利用電子方式成立公司及提交文件存檔。在該登記制度下,使用者可以親身到公司註冊處,或利用香港郵政或其他認可核證機構所發出的電子證書登記,或經本地專業人士妥為核證身份後,於公司註冊處網頁登記成為用戶。
《2010年公司(修訂)條例草案》的其他修訂包括:
* 強化香港的公司名稱註冊制度,以加強對「影子公司」的執法。所謂「影子公司」,是指某些公司以非常近似一些商標或商號的名稱,在香港註冊成立,繼而冒充為該商標或商號持有人的代表,生產偽冒產品。條例草案授權公司註冊處處長可依據法院的命令,指示「影子公司」更改其名稱,假如有關公司不遵從更改名稱的指示,處長將有權以該公司的註冊編號取代其名稱。知識產權業界大都贊成有關修訂,並認為修訂能有效解決「影子公司」的問題;
* 修訂《公司條例》,便利香港公司使用電子方式(包括公司網站)與其股東通訊;
* 修訂有關法定衍生訴訟的條文,擴大法定衍生訴訟的適用範圍,容許「多重」衍生訴訟,即在條例草案生效後,一個指明法團的有關連公司的成員,將可代表該法團提起或介入法律程序,以進一步保障公司集團內小股東的權益;及
* 作出技術性修訂,以消除《公司條例》內規定必須使用股份或債權證的所有權證明書或轉讓文書之限制。這些技術性法例修訂,是為推動證券無紙化的立法工作的重要一步,也為落實證券市場無紙化奠定基礎。
來源:香港公司註冊處 http://www.cr.gov.hk/tc/publications/press20100707.htm
陳家強今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恢復二讀該條例草案時表示,條例草案的主要目的,是配合公司註冊處現正開發的「公司註冊處綜合資訊系統」第二階段,提供以電子方式申請成立公司和提交公司文件的服務。
陳家強說:「我們預期新系統可於明年初開始分階段投入運作,為此,我們須修訂《公司條例》,以利便申請人以電子方式申請成立公司,包括容許申請人使用通行密碼簽署法團成立表格、簡化有關創辦成員在法團成立表格上簽名的規定,以及容許公司註冊處處長以電子方式發出公司註冊證書等。」
他說:「同時,條例草案讓公司註冊處可加快公司名稱的審批程序。簡單來說,如公司名稱符合某些基本條件,例如該名稱並非跟登記冊上的另一名稱相同,或沒有包含某些須事先獲得公司註冊處處長同意的一些字或詞,該名稱就可即時獲准註冊。其後,假如處長發現該公司的名稱屬不當,他將有權指示該公司在指定的期限內更改其名稱。」
此外,立法會今日亦通過《2010年商業登記(修訂)條例草案》。有關修訂容許公司註冊處於其綜合資訊系統第二階段投入服務後提供一站式公司註冊及商業登記的服務,即任何人提交公司註冊申請時,將當作已同時申請商業登記。
陳家強說:「在實施上述的安排後,如利用電子方式申請成立本地公司和商業登記,所需時間可由現時平均四個工作天大幅縮短至少於一天。這安排可以便利營商,亦使香港在這方面與英國及新加坡等地看齊。」
為回應就如何在以電子方式成立公司時核證申請人身份的關注,公司註冊處將實施登記制度,規定任何人士均須先向公司註冊處登記成為綜合資訊系統用戶,方可以利用電子方式成立公司及提交文件存檔。在該登記制度下,使用者可以親身到公司註冊處,或利用香港郵政或其他認可核證機構所發出的電子證書登記,或經本地專業人士妥為核證身份後,於公司註冊處網頁登記成為用戶。
《2010年公司(修訂)條例草案》的其他修訂包括:
* 強化香港的公司名稱註冊制度,以加強對「影子公司」的執法。所謂「影子公司」,是指某些公司以非常近似一些商標或商號的名稱,在香港註冊成立,繼而冒充為該商標或商號持有人的代表,生產偽冒產品。條例草案授權公司註冊處處長可依據法院的命令,指示「影子公司」更改其名稱,假如有關公司不遵從更改名稱的指示,處長將有權以該公司的註冊編號取代其名稱。知識產權業界大都贊成有關修訂,並認為修訂能有效解決「影子公司」的問題;
* 修訂《公司條例》,便利香港公司使用電子方式(包括公司網站)與其股東通訊;
* 修訂有關法定衍生訴訟的條文,擴大法定衍生訴訟的適用範圍,容許「多重」衍生訴訟,即在條例草案生效後,一個指明法團的有關連公司的成員,將可代表該法團提起或介入法律程序,以進一步保障公司集團內小股東的權益;及
* 作出技術性修訂,以消除《公司條例》內規定必須使用股份或債權證的所有權證明書或轉讓文書之限制。這些技術性法例修訂,是為推動證券無紙化的立法工作的重要一步,也為落實證券市場無紙化奠定基礎。
來源:香港公司註冊處 http://www.cr.gov.hk/tc/publications/press20100707.htm
香港公司註冊處公佈:註冊公司數目創新高
註冊公司數目創新高
*********
根據《公司條例》註冊的公司數目創新紀錄。公司註冊處今日(七月十一日)發表的統計數字顯示,截至今年六月底,在公司登記冊上的本地公司總數為815,762間,較二○○九年年底增加43,509間。
公司註冊處處長鍾麗玲表示,今年首六個月註冊的新公司數目持續上升,創下了每月平均約11,300間註冊數目的紀錄。
在二○一○年首半年註冊的新本地公司數目有67,669間,較二○○九年下半年的57,459間增加17.77%,亦較二○○九年上半年的51,965間急增30.22%。
今年首半年在香港設立營業地點並根據《公司條例》第XI部註冊的新非香港公司數目共有350間,較二○○九年同期的281間增加24.56%。截至今年六月底,非香港公司總數達7,959間。
談及以電子方式成立公司的進展時,鍾麗玲說:「開發『公司註冊處綜合資訊系統』第二階段的工作正全速進行。我們預期在二○一一年年初,推出以電子方式成立公司和提供一站式公司成立及商業登記服務。當新的電子服務推出後,申請成立公司及辦理商業登記所需的時間將會由四個工作天大幅縮短至少於一天。這安排可以便利營商,亦使香港在這方面與英國和新加坡等地看齊。」
鍾麗玲續說:「為了配合提供以電子方式成立公司的服務,《2010年公司(修訂)條例草案》已於七月七日獲立法會通過。除有關以電子方式成立公司的條文外,該修訂條例亦讓公司註冊處可加快公司名稱的審批程序,同時加強對「影子公司」的執法。所謂「影子公司」,是指某些公司以非常近似一些現存商標或商號的名稱,在香港註冊成立。公司註冊處處長會獲授權依據法院的命令,指示「影子公司」更改其名稱,並在有關公司不遵從更改名稱的指示時,以該公司的註冊編號取代其名稱。」
「修訂條例亦會便利公司使用電子方式(包括公司網站)與其股東通訊。有關條文預期於今年稍後時間落實,屆時公司可通過公司網站或其他電子方式向其股東發布資料,包括年報。」
鍾麗玲說:「與此同時,政府正就新的《公司條例草案》條文進行公眾諮詢,諮詢期將於八月六日結束。當局的目標是在今年年底前向立法會提交新的《公司條例草案》。」
今年上半年提交該處登記的公司押記數目有19,448宗,較二○○九年下半年的17,604宗增加10.47%;今年上半年提交該處登記的清償借款及解除財產押記備忘錄的數目有14,625宗,較二○○九年下半年的14,581宗亦增加0.3%。
二○一○年首六個月收到的申報文件數目由二○○九年下半年的879,247份增加至920,987份,增幅為4.75%。
二○一○年上半年,公眾使用公司註冊處電子查冊服務查閱文件影像紀錄的數目共有1,509,286宗,較二○○九年下半年的1,500,085宗增加0.61%。
有關公司註冊處半年統計數字的詳情,請瀏覽該處網站http://www.cr.gov.hk/tc/publications/press2010071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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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公司條例》註冊的公司數目創新紀錄。公司註冊處今日(七月十一日)發表的統計數字顯示,截至今年六月底,在公司登記冊上的本地公司總數為815,762間,較二○○九年年底增加43,509間。
公司註冊處處長鍾麗玲表示,今年首六個月註冊的新公司數目持續上升,創下了每月平均約11,300間註冊數目的紀錄。
在二○一○年首半年註冊的新本地公司數目有67,669間,較二○○九年下半年的57,459間增加17.77%,亦較二○○九年上半年的51,965間急增30.22%。
今年首半年在香港設立營業地點並根據《公司條例》第XI部註冊的新非香港公司數目共有350間,較二○○九年同期的281間增加24.56%。截至今年六月底,非香港公司總數達7,959間。
談及以電子方式成立公司的進展時,鍾麗玲說:「開發『公司註冊處綜合資訊系統』第二階段的工作正全速進行。我們預期在二○一一年年初,推出以電子方式成立公司和提供一站式公司成立及商業登記服務。當新的電子服務推出後,申請成立公司及辦理商業登記所需的時間將會由四個工作天大幅縮短至少於一天。這安排可以便利營商,亦使香港在這方面與英國和新加坡等地看齊。」
鍾麗玲續說:「為了配合提供以電子方式成立公司的服務,《2010年公司(修訂)條例草案》已於七月七日獲立法會通過。除有關以電子方式成立公司的條文外,該修訂條例亦讓公司註冊處可加快公司名稱的審批程序,同時加強對「影子公司」的執法。所謂「影子公司」,是指某些公司以非常近似一些現存商標或商號的名稱,在香港註冊成立。公司註冊處處長會獲授權依據法院的命令,指示「影子公司」更改其名稱,並在有關公司不遵從更改名稱的指示時,以該公司的註冊編號取代其名稱。」
「修訂條例亦會便利公司使用電子方式(包括公司網站)與其股東通訊。有關條文預期於今年稍後時間落實,屆時公司可通過公司網站或其他電子方式向其股東發布資料,包括年報。」
鍾麗玲說:「與此同時,政府正就新的《公司條例草案》條文進行公眾諮詢,諮詢期將於八月六日結束。當局的目標是在今年年底前向立法會提交新的《公司條例草案》。」
今年上半年提交該處登記的公司押記數目有19,448宗,較二○○九年下半年的17,604宗增加10.47%;今年上半年提交該處登記的清償借款及解除財產押記備忘錄的數目有14,625宗,較二○○九年下半年的14,581宗亦增加0.3%。
二○一○年首六個月收到的申報文件數目由二○○九年下半年的879,247份增加至920,987份,增幅為4.75%。
二○一○年上半年,公眾使用公司註冊處電子查冊服務查閱文件影像紀錄的數目共有1,509,286宗,較二○○九年下半年的1,500,085宗增加0.61%。
有關公司註冊處半年統計數字的詳情,請瀏覽該處網站http://www.cr.gov.hk/tc/publications/press2010071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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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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